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公示
发布时间:2018-10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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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示
根据南安市教育局文件(计财科重要通知)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,参照南安市相关部门提供的贫困系统里比对出来的贫困学生名单,由符合要求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南安市国家助学金申请认定表》,并由所在村(居)委会、乡镇(街道)开具相关证明,审核盖章签字后,由班主任、年段再次审核后呈报学校相关部门,拟报送洪美兰等43名同学(具体名单附后)为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,即日起进行公示(公示日期为10.15——10.19),若有异议,请于本周六(10月20日)前向学校反映, 联系电话:86411727
南安市侨光中学 2018年10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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